一、项目概况
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位于阳江港海陵湾区吉树作业区。本工程拟建设10万吨级通用泊位1个,码头岸线280m。计划吞吐量散货260万吨/年,件杂货80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为散货296万吨/年、件杂货93万吨/年。总投资54192.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946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3.59%。
主要建设内容:后方陆域配有散货堆场、件散货仓库、流动机械停放场、综合办公楼、供水调节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变电所、维修车间以及工具材料库、宿舍楼、大门及门卫、食堂、生产污水处理站、地磅系统、前方办公室、港内停车场、围墙等。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施工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码头建设对港区的水质和生态环境影响,以及施工作业所产生的“三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⑴疏浚过程、基槽开挖施工、基床抛石施工、陆域形成溢流口污水对水环境和水生生物的影响;
⑵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⑶施工的废气、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⑷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
本项目为镍矿及件散货的运输和储存的工程,因此营运期的环境影响为作业人员、作业机械、运输船舶产生的“三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
⑴港区作业产生的含矿污水、含油污水、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污水、船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⑵镍矿石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堆场少量扬尘,运输作业过程产生的燃油尾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⑶作业机械及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⑷码头垃圾、船舶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通过工程分析,产生的悬浮泥沙对环境影响较大的环节是港池航道疏浚、陆域吹填和码头护岸基床抛填施工环节,因此重点对这几个环节进行污染防治。
⑴减少疏浚挖泥对海洋环境影响的措施
①施工前精心准备,科学合理组织施工
施工单位应在全面研究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调查和分析现场施工条件的基础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选择疏浚设备和施工方法,对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和资源消耗做出合理的安排。施工期尽可能选择对水产、渔业和生态环境影响最小的季节进行施工,避开农历4月20日至7月20日的渔业资源繁殖高峰期。
疏浚作业前做好施工放样工作,若挖泥船采用导标法施工,应用导标将设计挖槽的起始线、终止线、挖槽边线、边坡线、工程分界线、中线和转向点等标出。在挖泥船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申请发布挖泥船施工航行通告。
②精确定位,减少超挖土方量
为避免超挖土方引起的多余的扰动而产生的悬浮物,施工船舶应精确定位后再开始挖掘,或尽量选用DGPS全球定位系统,准确确定需开挖航道的位置,从而可以减少疏浚作业中不必要的超深、超宽的疏浚土方量,也就是从根本上减少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悬浮物的数量。
③合理敷设排泥管线
在采用1600m3/h绞吸式挖泥船进行航道疏浚时,为防止排泥管线敷设不合理而造成的漏泥污染环境,排泥管线需按下列要求敷设。当排泥管线位于水上时,需满足下列要求:
A 水上管线应根据水流、风向布设成平滑的弧形,并抛锚固定。在水陆管线连接处和水下管线连接处应设双向管子锚和三向管子锚加以固定;
B 在港口、航道施工时,水上管线夜晚应装灯显示,管子锚应设置锚漂显示;
C 水上排泥管线不宜过长,在风浪、流速较大时,宜在300~500m之间。
D 当排泥管线位于水下时,需满足下列要求:
敷设前应对敷设水域进行水深测量;水下管线宜采用胶管柔性连接。潜管上升段和下降段的坡度不宜太陡,其两端应设端点站,并在管路上配备充、排气阀和水闸阀等设备。
④绞吸式挖泥船设置防污罩
在传统挖泥船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是目前环保疏浚业普遍采用的措施。绞刀头是绞吸式挖泥船的关键部位,为防止绞刀头产生的悬浮物污染,在绞刀头上配置防污罩,研究表明,悬浮物主要分离带存在于海底以上8到10倍吸入管径的高度,防污罩能降低分离带,增加了海底沉积物的携走量,也防止浑浊的泥水上浮至水面。
⑵陆域形成施工过程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
①吹填区设置临时分级围堰,陆域吹填应在码头及护岸水工结构基本完成后进行,严格按照先围后填的施工工艺进行。
②合理安排溢流口,应设置在吹填区的末端,并在溢流口增设防污栏。
③疏浚物通过输泥管送到吹填区,经一段时间沉淀使上层泥浆水悬浮物浓度降低后溢流入海。应对溢流口浓度进行监测,若溢流口浓度不能达到标准,可投放絮凝剂,或增加子埝的数量,使得泥浆在围堰内有足够的时间沉淀,作业中发现超标现象,可通过适当延长填海区泥浆的排放线路,延长泥浆的停留时间以降低浓度值。
⑶基槽开挖及基床抛石施工过程的海洋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制定施工计划、安排进度时,应充分考虑到附近海域的环境保护问题,码头主体工程的施工尽可能在低潮施工、减少入海泥沙影响范围。
②避免在雨季、台风及天文大潮等不利条件下进行施工,以减少施工难度和风险,同时可减少沙土的冲刷流失量。
③抛填石块时,应尽量减少石方中的泥土含量。通过优化施工方案,最大程度减少泥沙入海量。
(4)施工期污水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通过设置临时厕所、化粪池等,由阳江港配备的污水接收车收集,送平冈镇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切不可直接向周围地表水体排放,施工结束后临时厕所及化粪池等掩埋绿化。
②在施工现场应设置隔油池,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废水隔油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
③加强对施工船舶的管理;根据《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交海发[2007]165号)的规定,船舶含油污水不得排放;因此本项目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必须经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由有资质的水上接收船接收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海中。施工船舶生活污水交由专门的水上接收船接收处理。
④砼养护冲洗水、砂石料冲洗等,污染物主要是SS,该部分废水经临时沉淀池,生产废水经过滤和沉淀后,重复利用,工程结束后应将其填埋并绿化。
⑤建材堆放造成雨水径流通过合理安排土石方和建材运输和抛填建筑的进度,减少陆上堆存土石方和建材量,以免堆存的材料或暴雨径流携带的泥沙等污染海域。
⑥加强施工过程的环境跟踪监测,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对海水水质中悬浮物、CODMn、石油类等进行监测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检讨改进。
⑴施工时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控制施工场界噪声排放,应尽量减少夜间施工的时间。
⑵限制施工车辆车速;禁止夜间大型车辆运输作业,以避免对沿途村民造成影响。
⑶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优先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施工设备,日常注意对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使各种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工地用发电机要采取隔声和消声处理。
⑷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施工布局。减少高噪声设备的同时使用率。
⑸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比较大,对现场施工人员,特别是机械操作人员带来很大的影响。建议在声源附近的施工人员佩戴防噪声耳罩,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人员,使他们有条件轮流操作,减少接触噪声时间,并有足够的时间恢复体力。
⑴施工前先修筑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如用瓦楞板或聚丙烯布等在施工区四周建高2.5~3m的围幛,减少扬尘外逸。
⑵建设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拌合过程中将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外逸,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主要是砂子、石子)的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合处应定点,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拌和站位置距离场外敏感目标尽可能远,减少物料起尘对人群的影响。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尘抑尘措施,如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应采用水喷淋防尘。
⑶未能做到硬化的部分施工场地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应制定严格的洒水降尘制度(定时、定点、定人),保证每天不少于2~3次,每个施工队配备洒水车,并配备专人清扫。
⑷汽车运输砂土、水泥、碎石等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卸车时应尽量减少落差,减少扬尘;进出施工现场车辆将引起地面扬尘,对陆域施工现场及运输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保持车辆出入口路面清洁、湿润,以减少施工车辆引起的地面扬尘污染,并尽量要求运输车辆减缓行车速度。施工现场还应敷设临时的施工便道,铺设碎石或细沙,并尽量进行夯实硬化处理,以减少运输车辆轮胎带泥上路和产生二次扬尘。
⑸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尾气排放。
⑹施工期中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确因各种原因无法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地,应在搅拌装置上安装除尘装置,减少搅拌扬尘。凡使用沥青防水作业,应使用密闭和带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
⑺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以减少扬尘。
⑴码头配套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于本工程的后方陆域吹填。
⑵陆域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船舶的生活垃圾由船舶垃圾清运机构收集后,按有关规定清运处理。
⑶施工船舶应配备有盖、不渗漏、不外溢的垃圾储存容器或垃圾袋收集生活垃圾和生产废物,施工船舶产生的船舶污染物应交专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处理,严禁将船舶垃圾投入海域中。
⑷疏浚淤泥中的粗砂回用于港区的陆域形成,其余部分运至阳江港工业园A区作为填方土进行填平。
营运期:
本项目港区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即生活、生产污水和雨水分别设置排水系统,生产污水经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道路、堆场喷洒,堆场雨水径流、道路等含污初期雨水收集至含矿污水处理场,处理后达标后回用于道路、堆场喷洒。辅助区等清洁雨水收集后经管道直接排放。项目船舶生活污水交由海事部门船舶收集处理,船舶舱底含油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港区含矿污水处置措施
根据前述工程分析,港区含矿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SS。
本项目码头和道路冲洗废水、设备冲洗废水、镍矿喷洒废水、堆场雨水径流及初期雨水由排水沟渠收集,排至生产废水处理站。
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后,存入清水水池,回用于道路冲洗及堆场喷洒,不外排。
(2)港区生活污水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及食堂污水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的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后,存入清水水池,回用于道路冲洗及堆场喷洒,不外排。
(3)船舶废污水处置措施
本项目船舶生活污水交由海事部门船舶收集处理,船舶舱底含油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维护性疏浚泥沙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应加强码头港池、回旋水域的水深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维护性疏浚。相比本次工程施工期,维护期疏浚量要小得多,则由维护疏浚过程产生的悬浮泥沙入海对海域环境的影响是较小的。
维护性疏浚时可采取以下减少疏浚挖泥对海洋环境影响的措施:维护性疏浚时,应合理地进行挖槽定线,以减少航槽的回淤,减少维护疏浚的土方量;应及时解决港口、航道作业与维护疏浚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发挥挖泥设备的效能,减少设备闲置,以达到经济合理维护水深的目的。维护性疏浚产生疏浚物,尽量回用至周边填海工程,若需外抛,则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至抛泥区外抛。码头工程维护疏浚应避开海洋鱼类产卵、洄游期。维护疏浚应尽可能安排在冬季。
本项目投入生产后,项目设置的镍矿石散货堆场为露天堆场,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为镍矿装卸及堆场粉尘、港区运输车辆尾气、装卸机械燃油废气、进港船舶燃油尾气、食堂油烟等。
(1)粉尘
项目设有镍矿堆场为露天堆场,在日常堆放和装卸作业过程中均会有粉尘产生,为无组织排放状态。
堆场防尘一般以一种防尘技术为主,辅以其它措施形成整体防尘方案,综合处理,全面防治。根据《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本项目拟采取的防尘措施有:
①堆场应设置喷洒水系统,喷枪的布设和选型应结合堆场面积、货种、堆垛高度及当地的气象条件等条件综合确定,供水系统压力应满足喷枪射程的要求,喷洒强度及频率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②抓斗式等卸船机卸船时,应在导料口、落料口等部位设置喷水抑尘装置。门座式起重机卸船时,应在落料处设防尘发射板及喷水抑尘装置。
③码头的轨道式装卸机械应配备防尘用水箱或在码头面设置供水槽、供水栓。堆料机头部应设导向罩,罩下应设洒水装置;取料机上方两侧应设洒水装置。
④堆场应设置围墙、防风网或防护林等防风屏障。
⑤港区配备清扫车、洒水车或喷洒两用车,并可根据需要配备真空吸尘设备。
⑥尽可能选择在没有风或风速较小的情况下进行镍矿的装卸。
⑦对各类防尘、除尘设施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设备的使用、养护及维修。
⑧码头两边防护堤内种植一排水松作为防护林,即可美化环境又可作为本项目的防尘林,进一步起到降尘的作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镍矿从卸船到装运过程除尘效率可达94%以上,可有效的抑制项目堆场产生的扬尘污染。
(2)船舶、运输汽车及流动机械燃油尾气控制措施
①加强对港区车辆和船舶的综合管理,避免车船流量过密,交通堵塞和马达空转等现象,禁止排烟量大且CO、NOx浓度高的车辆进入港区;
②以内燃机为动力的装卸设备和流动机械应使用低硫量油品,减少尾气中的污染物排放量。
③对运输车辆应严格年检制度,定期检修、监测,尾气排放应符合有关要求。
(3)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风机引至排气筒于食堂所在建筑顶部不低于15m高度排放。
本项目营运后的噪声源主要来自是船舶噪声、港口机械作业噪声。拟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⑴选用先进、低噪声的港口机械,降低装卸作业噪声。
⑵对噪声较大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及减振措施,高噪声作业部位采用个人听力保护措施。
⑶对港区装卸机械和其它生产设备,应加强管理,组织定期检修,及时更换不合要求的配件,保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⑷合理安排堆存作业时间。
⑸落实港区和港口运输道路两侧的绿化计划,可降低噪声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陆域生活垃圾、船舶垃圾,拟采取的相应措施为:
⑴完善港区环卫服务设施,港区应设垃圾桶、垃圾箱,生活垃圾应实施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尽量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及时纳入市政环卫运送垃圾场填埋处理。
⑵船舶垃圾必须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制订的MARPOL73/78公约附则V和GB3552-2018《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应要求进行控制。船舶应配设《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船舶垃圾记录簿》,对船舶垃圾实施分类收集,非疫情地区的船舶垃圾与陆域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凡是来自国际卫生组织宣布的疫区的船舶垃圾应申请卫生检疫处理,由得到海事局和检验检疫局的资质认可的专业医疗垃圾接收处理公司接收,并送往专业医疗垃处理中心处理。
进入港区的船舶,其产生的油类、油性混合物,含油污水及其他污水,船舶垃圾、废弃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均不得排入海域。
⑶机修车间的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识别为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有从事接收、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接收处理。
⑷自建生产污水站产生的污泥主要是矿渣,定期捞出后送到矿堆中混合;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⑸食堂隔油池产生的油渣需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⑹码头每次装卸完毕后,作业人员应清扫洒落的镍矿石并送往后方堆场,不容许作为废弃物处置。
⑺建设单位本身车辆在外出时,应在离开港区前冲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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