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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阳江市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新建1 10 万吨级通用泊位,岸线总长280m计划吞吐量散货260万吨 /年,件杂货80万吨 /年。设计通过能力为散货296万吨/;件杂货93万吨 /年。建设综合办公楼一栋,面积为1350m2,散货堆场一个,面积为37310m2,,维修车间、工具材料1296m2,宿舍面积为1296m2,食堂432m2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江志程码头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高新区海港纵一路1

联系人:冯亮东       联系方式:0662-361168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邝小姐     联系电话:13631269091    传真:020-32219417
联系地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科汇三街4号广州科汇金谷三期C3-02-1102

E-mail543408046@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⑴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声环境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评价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

⑵通过工程分析和类比调查,分析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污染源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⑶预测项目所生产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从公示之日十天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

本次公示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20日。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阳江志程码头物流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